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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再融资规则已定 IPO重启口径未变

发布日期:2019年05月03日

昨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在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一一回应房地产再融资开闸、创业板再融资制度建设、首次公开发行(IPO)重启等热点问题,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称,有关房地产再融资开闸以及IPO重启的问题,目前口径没有新的变化。而创业板再融资制度方面,经过3年的研究,目前已完成前期论证工作,主要条款已基本形成,待履行相关立法程序后择机发布。

       IPO问题永远是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最受关注的问题,对此,证监会昨日称,口径暂无变化。

       值得一提的是,证监会昨日同样以一句口径没有改变还回应了近期火热的房地产再融资问题。7月17日,新华社曾连发四篇文章,称房地产融资政策调整已成定局,其中,涉及房地产上市公司的重组可能最先开闸。这令市场对于监管层松动房地产再融资政策的猜想达到最高潮。

      不过,在7月17日新华社的系列文章中其实曾针对证监会6月28日的口径分析称,“最近证监会新闻发言人特别强调‘在进行相关审核时’,意味着证监会已经准备接受房地产企业的上市、再融资和重组申请,并启动已经暂停三年多的审核程序。”

      证监会6月28日的完整“口径”是:根据国务院相关规定,对存在闲置土地、炒地以及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暂停上市、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对于房地产企业是否存在违反国务院有关规定的情形,证监会在进行相关审核时,将依据国土资源部的意见来进行认定。

创业板再融资规则已定

       关于再融资的问题,其实昨日市场也颇为关注创业板再融资体系的建设。显见的是,7月15日,国务院曾专门召开高规格的全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副总理马凯明确提出要尽快开启创业板上市小微企业再融资。

       对此,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昨日说,证监会从2010年开始着手研究创业板再融资,并于今年纳入年度计划。此前交易所传出的消息是,创业板可能建立小额、快速再融资制度。证监会此次也指出,创业板的再融资,在结合创业板首发规则,保持与主板衔接的基础上,建立适合创业板上市公司特点的“小额、快速、灵活”的融资机制。

       目前再融资规则已完成前期论证工作,主要条款已基本形成,待履行相关立法程序后择机发布。

      “创业板开板3年多来,再融资规则的尽快推出已经成为市场各方的共识,是创业板市场功能建设和市场政策预期的基本要求。”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说。

        据资料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创业板共有上市公司355家,首发融资累计2310亿元,此外,有7家创业板公司通过公司债融资19.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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